|
项目名称:娱乐场所设立的许可 审批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458号令) 办理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3、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4、安全、消防设施、环境噪声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向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申报。申报材料除办理条件要求外,需经公示听证程序,应提供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授权证明,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件。 办理方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联系方式:恩施州文体局地址,恩施市舞阳大道49号,电话:0718-8222054,电子邮箱hbeszwhsc_@163.com。 办理时限:20天。 收费情况:根据鄂价费[2001]329号文件规定,在娱乐场所中收取文化市场管理费,标准为营业收入的0.5%。 注意事项:设立电子游戏娱乐场所,还应符合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总量控制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