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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网吧设立的许可 审批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363号令) 办理条件: 1、符合省文化厅总量控制的要求; 2、有单位的名称、场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确定的经营项目; 4、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器材设备和注册资金; 5、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向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同意的,发给开办条件核准文件(连锁网吧须合同签订后发给开办核准文件);同级公安机关对取得开办条件核准文件的进行审查,审核合格的发给安全审核批准文件;对取得以上两项文件的,由市(地)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发放许可证书。 办理方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联系方式:恩施州文体局地址,恩施市舞阳大道49号,电话:0718-8222054,电子邮箱hbeszwhsc_@163.com办理时限:本许可为联合办理许可,办理时限为55天。 收费情况:根据鄂价费[2003]223号文件规定收取文化市场管理费,标准为按网吧内电脑终端数,大中城市每台每月10至15元,县、市、乡镇每台每月5至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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