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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文化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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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0-11 11:46:35 作者:鹤峰县文化体育局 编辑:今点 来源:鹤峰县文化体育局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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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2001年10月,原鹤峰县文化局、体委、文联三家合并为鹤峰县文化体育局(加挂新闻出版局、文联的牌子)。下设民族文化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新华书店、电影放映管理站、文化稽查大队、业余体校等二级单位,县直全系统现有职工103名。
二、主要成绩 近几年来,鹤峰文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坚持以突出资源优势保护,强化阵地队伍建设为工作重点,坚持在挖掘保护中提升文化特色,在弘扬民族文化中提升文化精神,在繁荣群众文化中提升文化氛围,在举办重大节会中提升文化品位,在强化队伍建设与阵地建设中提高文化工作质量为各种理念,与世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了鹤峰文化各种整体水平。 1、夯实阵地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近几年来,全县开展各类大型文化体育活动100余次,观众达30余万人次,其中万余人的大型活动6次。燕子乡与邻县五峰湾潭镇联合举办的庆“七.一”大型广场文化活动,长达4个多小时,观众逾万人,首开乡镇文化中心举办大型跨县域联谊性文化活动之先河;铁炉乡与邻县桑植、慈利等相邻乡镇联合举办的篮球赛,规模之大,水平之高,打破了乡镇文化中心举办大型赛事活动的记录。“三观”教育期间的文艺汇演,各乡镇组队参加演出,创作反映鹤峰经济、社会发展及典型人物事迹的节目30余个,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2、改革创新繁荣文艺事业 鹤峰文体局在全州率先对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了改革实验,2001年,将原县文工团、文化馆、容美剧场三单位合并组建为鹤峰县文化艺术馆,加挂文化馆、文工团牌子,在领导机制、用人机制、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大胆改革,彻底打破“大锅饭”,争先晋优,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使各类艺术人才甩掉编制、人事等束缚,形成了良好的队伍建设机制,繁荣了鹤峰文艺事业。创作演出了大批艺术精品。 2003年11月,全州民族优秀文艺节目汇演活动中,柳子戏《婆媳条约》荣获创作一等奖,表演一等奖,同年,《婆媳条约》在国家级权威戏剧刊物《剧本》上予以发表;2003年11月,全州民族优秀文艺节目汇演活动中,鹤峰民歌《柑子树》荣获演出二等奖;2003年,创作小品《公安人家》在全州公安战线文艺汇演中获得二等奖;2005年,创作曲艺《路情欢歌》在全州公路系统文艺汇演中荣获演出奖,并被选送赴省参加全省公路系统文艺汇演;2005年,全州联通杯文艺汇演活动中,曲艺作品《买手机》,荣获创作一等奖。 3、文物保护工作名列前茅 鹤峰境内各类历史文化遗址、近现代纪念建筑一百余处,其中由国家、省、州、县人民政府明令公布的的文物保护单位达61处(其中国家级2处、省级1处、州级8处、县级50处),馆藏文物(含古钱币)逾万件。如何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鹤峰立足本县资源优势,加强保护与管理,致力宣传推介,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取得了较好成绩。鹤峰县博物馆连续4年获恩施州文博工作第一名,先后荣获“湖北省十佳文博单位”“全省文物安全先进单位”“全省文化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鹤峰是率先在全州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县市,仅2004年和2005年两年,县财政就拨专款12万元用于文物保护维修和基础性建设;2004年,历史以来鹤峰最高规格的学术研讨会“中日韩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鹤峰召开期间,县博物馆充分利用馆藏民俗文物,举办“民俗演义文物专题陈列”,修建反映土司文化的“民族碑林”,与会专家对“民俗演义文物专题陈列”、“民族碑林”大加赞赏,感叹于鹤峰文化资源的丰富,纷纷表示其文化资源是推介鹤峰的“山区名片”;2006年,国务院公布的七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鹤峰县五里坪革命旧址”和“容美土司遗址”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列其中。 4、非物质文化保护成绩显著 2003 年以来,相继出版了关于容美土司“田氏诗派”的研究专著《远去的诗魂》,关于容美土司文化的《容美散论》,反映娄水文化的《娄水文化新编》,反映民族民俗文化的《发现古桃园》,收集整理的民族音乐专集《土家民间吹打乐》等。大批民族文化研究史料书籍的出版,成为鹤峰乃至州内外民族文化专家研究土家族历史文化的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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