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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精彩恩施》举行首发式之际,记者对州文体局局长徐开芳就我州如何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采访。 记者:请您谈谈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状况? 徐开芳:我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从种类来看,有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消费习俗、人生礼仪、岁时节令、民间信俗、传统体育、游艺与竞技等类别,还有杂技、生产商贸习俗、民间知识、传统医药等类别。 虽然资源十分丰富,但是目前除已列为各级保护名录的项目得到初步保护外,大部分项目濒临消失,亟待保护。如民间文学,大部分能讲述这些传说、长诗、歌谣、谚语的老人相继去世。因为生产习俗已被机械化操作代替,如栽秧酒、织染等技术已不再盛行。传统医药类资源较少,有的因其有较强的实用性,目前状况较好,但是有的因系祖传秘方而传承受限,许多传统医药中价廉效奇的偏方正一天天流失。 记者:请您说说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与特色? 徐开芳:恩施州民族文化底蕴深厚,积存丰富,独具特色,被誉为“歌舞的海洋”。 在传统戏剧方面,我州有南剧、堂戏、灯戏、傩戏、柳子戏等五大地方剧种,另外还有皮影戏、川剧等剧种,独具特色。 民间文学浩如烟海。我州民间文学分布较广,内容繁多,涉及民间故事、谚语、歇后语、谜语、长诗、说唱词等多个类别,其历史价值、文学价值、教化功能、指导作用十分明显;其谚语、歇后语等,涉及时政、气候、农事、哲理,对日常生产生活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全州有传统技艺85个,在8县市分布广泛。这些传统技艺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较高的开发价值。 记者:如何保护和传承? 徐开芳: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双管齐下。2003年州委、州政府提出“建设文化大州”的奋斗目标。2005年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发展战略;同年将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的相关内容写进《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纳入了全州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2006年3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3年,州政府启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2005年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09年8月,州政府公布了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2004年,州文体局、各县市都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自2004年以来,全州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近300万元用于开展非遗普查和申报工作。 为了抢救濒危文化,2005年以来,全州组织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和“申遗”工作。目前,肉连响、南剧、恩施扬琴、长江峡江号子、薅草锣鼓、土家族打溜子、土家族摆手舞、灯戏、傩戏等9个项目入选国家级保护名录,34个项目入选省级保护名录,州政府公布州级保护名录69项,各县市政府共公布县级保护名录170项,全州4级名录体系已经建立。 州政府2004年启动了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认定和命名工作。经过逐级推荐和充分论证,于2005年命名首批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20个。2007年3月,全州16个乡镇被命名为“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占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一。2008年全州共有1个县、12个乡镇被命名为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恩施州博物馆建立有民俗展厅,巴东县博物馆、恩施市土司城、恩施市芭蕉侗族乡民俗陈列馆都有比较丰富的民俗陈列、展览。全州已经挂牌成立的传习所主要有12个,大师们公开招徒传艺,传授绝技,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