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查工作中,田野调查是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花费时间最长,需要资金最多,工作难度最大。为确保我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能按时、保质顺利完成,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根据国发[2007]9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省召开的襄樊市南漳县第三次文物普查试点成果推广会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广泛深入地实地调查,进一步摸清我州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市文化遗产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及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阶段性任务,不拖全省文物普查整体工作的后腿。
二、田野普查工作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步骤
1.召开田野调查动员会部署有关工作。印发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名单,片区成员组织人员名单;放普查手册,使普查人员熟练掌握第三次文物普查相关标准、规范;使田野调查工作做到规范、准确。以去年省培训的27名文博工作干部为全州骨干,其他普查队员采取县市培训、以工代训多种形式,由骨干专家指点边普查边学习。
2.搞好开展田野实地调查前全州现状摸底调查工作(二)时间安排
2008年是省文物局确定的“文物普查年”,也是普查的关键的一年,田野普查要全面展开,按省文物局有要求,除列入《国家“十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工作、国家重大基本建设工程必须开展的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工作外,其他文物保护项目、数量、规模严格控制。田野普查完成时间各县市最迟不超过2009年10月底。
根据我州目前的工作情况,项目实施小组决定从6月1日开始进行田野调查,2009年10月结束,在1年半时间内完成 88个乡镇,2543个行政村,23485个自然村的田野调查工作和287个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查任务。全州平均每月需完成4.9个乡镇、141个行政村、1304个自然村、15.94个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查任务。具体到每个县市:巴东县:平均每月完成0.77个乡镇,27.9个行政村,221.6自然村普查任务;建始县平均每月完成0.55个乡镇、20个行政村、201个自然村普查任务;恩施市平均每月完成0.8个乡镇、12.4个行政村、92.8个自然村普查任务;宣恩县平均每月完成0.5个乡镇、15.7个行政村、151个自然村普查任务;利川市平均每月完成0.77个乡镇、32.6个行政村、344.6个自然村普查任务;咸丰县平均每月完成0.55个乡镇、10个行政村、107个自然村普查任务;来凤县平均每月完成0.44个乡镇、10.7个行政村、105.7个自然村普查任务;鹤峰县平均每月完成0.5个乡镇、11.3个行政村、79.5个自然村普查任务。2009年11月-12月州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对相关普查资料和信息数据进行自查。(乡镇数、行政村自然村数来源据州统计局网站)
三、普查质量保证措施
(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州文物局已经成立了“恩施州第三次文物普查项目实施小组、专家组”。州文体局局长徐开芳任项目实施组组长,调研员侯延社和各县市文体(文物)局长任副组长;下设项目实施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物科科长罗静兼任,并抽调人员充实到州项目实施工作办公室工作。恩施州第三次文物普查首席专家由州博物馆研究馆员朱世学担任;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领导全州文物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宣传、联系各县市、各部门开展普查进展情况和有关普查数据资料收集上报等;州项目实施小组和首席专家实行分类分县市,指导解决普查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襄樊的经验是首席专家制;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我州既借鉴襄樊经验,也考虑各县市实际情况,田野调查阶段采取全州一盘棋,以县市为基本单元,分片包干,携手互助。即技术力量强的县市帮助指导技术力量较弱的县市完成田野调查。共分四个片区:巴东县、建始县为一个片区;利川市、咸丰县为一个片区;恩施市、宣恩县为一个片区;来风县、鹤峰县为一个片区。片区统筹协调由各县市局长负责,领队由各县市文管所长或博物馆长担任。
(二)按标准选定普查队员
选定标准:a.必须具有文博中级以上职称;b.助理级文博职称人员在本到位工作5年以上,并有一至二次参加过文物考古发掘和文物田野调查工作的经历;c.具有丰富的基层文化工作经验且熟悉工作区域内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
(三)由文博骨干带队。
根据我州文物普查的工作实际,参加了省文物局举办的三普培训学习的27人,分别进入文物普查项目实施工作组,专家组,片区领队,到村普查由参加省三普培训的县市文管所长、馆长带队,积极组织当地文博专家参与。
(四)确定普查重点区域。各县市没有进行过文物普查的村镇、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区域、城乡开发建设区域以及文物工作薄弱地区列为此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重点区域。普查中要注重不可移动文物的生存环境、保护管理及使用情况的协调,并结合我州文物的分布及管理体制具体情况。除原来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类别外,要特别要关注具有典型价值的乡土建筑(城区也可能有),近代工业建筑、金融商贸建筑(老字号)、文化教育卫生建筑,各类水利、林业、交通和军事设施、革命文物、抗战文物,以及各种风格、流派、形式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文化线路等。
(五)搞好普查宣传工作。除利用媒体宣传外,还要利用专栏、网站进行广泛宣传,省分配的宣传画、宣传单发给普查各成员单位、文博单位、下属其他二级单位张贴。州局网站开辟第三次文物普查专栏进行宣传,各县市反馈普查动态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
(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督导职责:普查队员职责:采取抽查自查等方式,保证严格按普查规范操作,确保行政村到位率100%,自然村到位率98%以上,各项技术环节指标合格率达100%,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七)实现普查进度报告制和通报制。每月1-3日前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州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月普查进度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报告,州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0日前汇总向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全州普查进度电子数据和普查进度情况;一个季度组织对县市进行抽查并向各县市政府普查办、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各县市普查进度情况。
(八)普查数据、资料的纸质文档在野外调查结束后,以县为单元报州普查办,由州普查办报省普查办。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