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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州县市新闻出版局是否自2008年秋季中小学征订发行使用教材教辅读物起,迅速建立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的核查准入机制。 四、组织实施中的各部门职责 1、建立州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的专项治理机构,共同组织协调实施。组织协调工作由“扫黄打非”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出版物出版、发行单位和印刷企业的检查,由新闻出版部门负责;中小学教材征订、教辅读物使用情况清查,由教育部门负责;新闻出版和教育部门、“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要搞好协调、支持、参与,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支持。 2、时间安排 自查自纠和检查阶段(7月30日-8月20日)。按照省厅、局要求,各地认真调研教材、教辅市场,尤其是高中教材、教辅市场状况和发行情况,对印刷、发行、学校等单位进行宣传,开展自查自纠。 (9月1日-9月10日),各县市组织力量,对出版物市场和印刷、发行和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是高中学校和中小学校园周边地区的出版物市场进行反复清理,对举报教辅读物发行的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对2008年秋季各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发行使用秩序进行落实此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3、整改验收阶段(9月15日-9月30日) 各地按照省州的要求,应完善教材教学用书发行、使用监管机制,做好源头预防商业贿赂工作,针对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理顺发行秩序,建立科学合理而又合法的中小学教材、教辅读物发行秩序,建立市场制度和出版物样品备案制度。对重点县市和重点高中,州县市将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检查督办。对问题突出的,群众和学生反映强烈的,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曝光。
联系电话: 州“扫黄打非”办 8222054 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8417526 州新闻出版局 8228752 州教育局 8222647
州“扫黄打非”办公室 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新闻出版局 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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